(風騷小話兒)穿搭的代溝  喬捷

大兒子最近見我常穿皮鞋,早兩日和他一起逛商場時他看到那些大叔穿的有領馬球衫,竟說:「這是爺爺常穿的那種,你現在應該到了穿這種的年紀了。」真把我氣死了,我說我還好年輕啊,我說我打死也不會穿這種「夢特嬌」馬球衫西褲黑皮鞋的造型⋯⋯然後他就提起觀察到我最近沒穿運動鞋多穿了皮鞋,覺得我在改變。

可能兒子自小看着我穿各種各樣的運動鞋,從來沒見我穿過皮鞋覺得奇怪。事實上,從他出生兩三年起,也就是他有認知會講話的十六七年前,我的工作就不怎麼需要我穿正裝。去年底今年初,我總共買了四雙皮鞋。在此之前,我最後一雙皮鞋是初中時代買的,也就是大概廿五年前。鞋子一直穿到我出來工作,離開第一間公司。之後,我既不用見客、也不用做官式活動的主持,於是皮鞋就不再成為剛需。穿了廿幾年的皮鞋終於爛掉,就沒有再買新了。

為甚麼會突然想穿皮鞋呢?其實也是對青年時期的一種回味。我買的都是以前中學穿的英式皮鞋,又耐穿又耐放,不容易變爛,而且UNDERGROUND和DR MARTENS這些鞋款造型經久不衰,又代表的是永遠年輕、永遠叛逆的心,我以為再穿皮鞋會顯年輕,但似乎後生的一代真的對這些品牌已沒有認識和瞭解。

我們八十後大量接受歐美文化和美日風的審美影響,有些造型已經固定下來,就像我父親那一代,可能穿馬球衣就是時尚,我們共通的穿搭可能就在西裝這一塊。到了我和兒子,共通的話題就只有球鞋和運動裝備,其他我所知道的東西,就像我對馬球衫的歧視一樣,孩子們不懂也屬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