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金額合共超過七百萬元 去年至今年三月七三八人次因非法工作被處罰

 【特訊】勞工事務局局長陳元童四月廿九日回覆立法會議員李靜儀書面質詢,全文如下:

 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打撃非法工作,以保障本澳居民的就業權利。須強調,任何非居民在澳工作必須預先取得外地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或持有為自身利益從事活動的許可,又或符合第十七/二零零四號行政法規《禁止非法工作規章》第四條規定的例外情況,否則即屬違法。

 本局作為勞動監察部門,除會在職權範圍內對不同行業採取措施打擊非法工作外,亦會持續與相關部門保持緊密溝通及聯繫,互相配合開展巡查行動,且會安排夜間巡查行動,以增強打擊非法工作的力度和成效。對於其他部門向本局轉介任何涉嫌從事非法工作活動,本局均會跟進處理,並追究違法者的行政違法責任。

 旅遊局亦會依法打擊非法導遊違規行為,並派員在各出入境口岸和旅遊景點抽查旅行團和監察旅遊從業員的工作狀況。同時,會與旅遊業界保持密切溝通,及時了解業界最新狀況和前線從業員提供的資訊,從而適時調整監察工作部署,以有效打擊違規行為。

 去年至今年三月,本局及各類聯合打擊非法工作的行動中,合共巡查七百四十一次,因非法工作(包括過界、過職、黑工及自僱)而被本局科處行政處罰共有七百三十八人次,當中四百二十八人次為僱主實體,三百一十人次為非本地居民,處罰金額合共七百一十二萬五千澳門元。此外,有三個僱主實體因聘用或安排外地僱員非法工作而被科處附加處罰,合共廢止了十個聘用許可,並剝奪相關僱主申請新聘用外地僱員許可之權利,為期六個月。

 本局還會持續透過不同渠道和方式進行普法宣導工作,以提高公眾(包括非居民)的守法意識。特區政府不同職能部門亦會透過多管道呼籲旅客在澳門提供旅拍服務時,必須預先取得合法工作許可,以免觸犯本澳法律。

 至於完善非法工作法律制度的問題,任何勞動範疇的法律法規修改均需與特區其他法律相配合,本會持續認真聆聽社會各界的意見及建議,並結合澳門特區的實際情況審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