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討論《道路交通法》法案新文本 建議須正確使用安全帶

 【特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舉行會議,繼續同政府代表討論及分析《道路交通法》法案新文本。

 委員會主席李靜儀在會後表示,法案建議輕型汽車及重型汽車的駕駛員,以及與其並排的前座乘客,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違者罰款三百元。至後座乘客佩戴安全帶需循序漸進推行,經評估再作決定。

 李靜儀引述政府回覆稱,有關建議是經考慮澳門的道路環境、交通狀況和行車速度上限等因素,提出現階段建議,對於會否規範後座乘客使用安全帶,政府將因應實際情況評估、循序漸進的方式推進,加強安全性。

 就運載危險品車輛的規格、要求、泊車、通行等規定,將來會通過專有法規訂定,政府表示會與有關權限部門共同制定相關專有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