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 擴大涵蓋至志願工作者

 【香港中通社十二月十五日電】為進一步加強對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保護,香港十五日起擴大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涵蓋範圍至志願工作者;並增設三間指定警署,為合資格申請人提供二十四小時套取指紋服務。

 志願工作者包括但不限於義教老師、義務運動教練等。查核機制仍屬自願性質,由招募機構自行評估風險後考慮查核需要,並由合資格申請人辦理申請。

 香港自二0一一年底推行查核機制,讓僱主查核從事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的人士,有否任何指明列表中的性罪行刑事定罪紀錄。在推行時,查核機制的合資格申請人涵蓋向機構或企業應徵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的準僱員、合約續期僱員,以及由外判機構派往其他機構或企業提供有關工作的僱員。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二0二二年五月發表《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建議擴大查核機制涵蓋範圍至所有現有僱員、自僱人士和志願工作者。

 政府已由二0二四年底實施擴展計劃的第一階段,把查核機制的涵蓋範圍擴展至準自僱人士,並推出首階段優化措施;包括網上申請、二十四小時套取指紋服務及延長查核申請的有效期至三十六個月,以方便申請人。

 發言人說,政府會參考在首兩階段將查核機制涵蓋範圍擴大至準自僱人士和志願工作者的相關經驗,適時考慮將涵蓋範圍擴展至所有現有僱員及自僱人士。◇